冀凯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冀凯股份资讯
2024-04-19 20:18:1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002691 证券简称:冀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尽职尽责并如期完成了2023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376569XD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3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2、人员信息

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姚庚春;截至2023年末,事务所有合伙人183人,注册会计师823人,注册会计师中有3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2023年事务所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10,263.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96,155.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1,142.94万元。2023年出具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91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10,133.00万元,资产均值159.39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2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7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6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
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闫雪峰,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为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霞飞,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为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张猛勇,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为4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