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金河生物资讯
2023-10-29 15: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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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0-30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3-066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 年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以上相关规定,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和通知。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解释 16 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
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和通知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执行《解释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公司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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