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28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8-026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吓忠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17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于2017年9月2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董事
会会议四次,股东大会一次,本人均为亲自出席。经本人认真审阅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提出在公司财务等方面规范经营以及投资项目风险提醒的看法,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参加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年度内,未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 2017年度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与其他独
立董事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均表示赞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在 2017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二)在2017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
经营范围增加;公司住所、控股股东名称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在 2017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兼任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制度,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并在专业领域为公司做了很多指导性工作。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高管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司薪酬分配合理、合法,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职工队伍的稳定。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其它委员共同参与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聘任程序,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为公司未来补充高级管理人员奠定基础。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
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报告期内,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进度等事项。本人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 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事项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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