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4-016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证监会、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勤勉尽责,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
资设立金森碳汇(上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二)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 年度财务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聘任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三)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内部划转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四)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第五届监事会提前换届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五)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六)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二、监事会就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参加股东大会,列席历次董事会会议及其他工作例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公司董事会能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力和义务,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作用。
2023 年,监事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经营管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不定期的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审计报告的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并得到严格的执行,认真执行国家的财税政策,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结合行业特点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切实开展了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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