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9-09
福建金森独立董事意见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意见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本次重组方案为: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连城神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神州农业”)持有福建连城兰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城兰花”)24.4051%
股权,其中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神州农业持有19.0052%股权,以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神州农业持有连城兰花5.3999%股权;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连
城兰花40.9948%股权,其中包括:厦门市亚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连城兰花20.1129%股权,中小企业(天津)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持有连城兰花6.9655%股权,绍兴同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有连城兰花3.592%股权,上海慧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连城兰花3.1405%
股权,北京银河鼎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连城兰花2.87355%股权,吉林省国
家生物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连城兰花2.87355%股权,天津泰达科技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连城兰花1.4368%股权;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连城兰花
14.6001%股权,其中包括:FortuneVesselLimited持有连城兰花6.7043%股权,
德成创富有限公司持有连城兰花4.1428%股权,兴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连城兰花
3.753%股权。
公司拟向将乐金鼎卓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鼎卓奥”)、
将乐金鼎万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
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不超过2.83亿元;募集配套资金部
分中约2.125亿元用于支付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剩余部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相
关费用及补充上市公司营运资金。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连城兰花80%股权,神州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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