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钢琴:关于资产处置的公告
珠江钢琴资讯
2024-05-07 18:22:12
  • 点赞
  • 3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5-08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4-025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广州珠江钢琴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处置的议案》。公司拟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香港音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权属下的物业,该物业位于香港铜锣湾加宁街 13-15 号美亚美大厦 2FD 室房地产(以下简称“香港物业”或“标的资产”)。

公司拟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以不低于评估价值12,428,640.00 港元(折合人民币 11,302,480.93 元)的公开挂牌价格对外转让香港物业。

(二)审批权限:本次交易预计产生利润约 947 万元人民币(以香港物业评估基准日汇率及评估值初步测算),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以上,最终以实际交易金额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资产处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其他:本次交易公司将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公开挂牌交易,最终交易对方尚不确定,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若在交易推进过程中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公司本次拟转让的物业位于香港铜锣湾加宁街13-15号美亚美大厦2FD室房地产,资产类别为投资性房地产,权属方为香港公司。该物业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香港公司于1989年5月3日以1,780,000.00港元购置该物业,规划用途为住宅,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该物业主要用于对外出租,目前处于闲置待售状态。
因香港公司于1989年购买取得该物业,购买成本较低,经过多年折旧及摊销,故账面净值较低,且近几年香港特别行政区住宅房地产上涨幅度较大,故评估值较资产账面价值增长幅度较大。

(二)资产评估情况

香港公司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资格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公司”)以2024年1月5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4)第2-0088号)。

评估结论为:标的资产账面原值为2,653,538港元(折合人民币2,413,100.92元),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01月05日账面净值1,389,148.86港元(折合人民币1,263,278.08元)。评估公司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得出标的资产市场价值为12,428,640.00港元(折合人民币11,302,480.93元);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得出标的资产市场价值为9,817,920.00港元(折合人民币8,928,318.27元)。

市场法直接通过市场途径模拟市场交易定价,可比性及说服力更强,故市场法能客观地反映标的资产的正常市场价值水平;收益法是通过预计标的资产未来的正常收益,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评估基准日后累加,以此估算标的资产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据评估公司调查了解近几年香港房地产售价与租金增长或者下跌的幅度是不匹配的,各区域房地产租售比差异较大。在实际房地产出租经营过程中,实际租赁收益和现房地产价值的比率与评估理论中的租售比相差较大,收益法测算结果不能准确反映标的资产的正常市场价值水平,以此方法推算出来的收益价值与客观市场价值有一定差异,故本次评估不适宜采用

收益法测算的结果。即本次以市场法测算标的资产市场价值作为最终评估结果,

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12,428,640.00港元,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01

月05日汇率为1港元对人民币0.90939元,折合人民币11,302,480.93元。资产评估

结果明细表如下:

序 地址 权属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