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8-19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0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8月15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8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长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收购湖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关于收购湖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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