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康达新材资讯
2020-06-15 17:17:14
  • 点赞
  • 7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6-16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0-080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
2020 年 6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
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事项概述

为通过专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提高投资效率,聚集新材料及军工科技产业优质资源,发掘优质项目,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投资能力和风险控制体系,公司拟与北京君曜远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君曜”)、上海楚鸣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楚鸣”)以 0 元对价共同收购自然人李昕磊及北京冀唐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冀唐”)持有的顺璟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璟投资”)的股权。顺璟投资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其中公司拟以 0 元对价受让李昕磊及北京冀唐分别持有的顺璟投资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 万元、1,000 万元,即顺璟投资 40%的股权。顺璟投资未来主要投资方向为新材料及军工科技等相关领域。

王建祥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担任上海楚鸣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海楚鸣与公司本次共同投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王建祥、刘丙江、程树新、刘君为上海楚鸣的股东,对该议案均回避了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同业竞争,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对手方一:

姓 名:李昕磊;

国 籍:中国;

住 所:河北省三河市*******;

身份证号:150404199208******;

(二)交易对手方二:

(1)公司名称:北京冀唐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MA004WF79A;

(3)成立日期:2016 年 04 月 19 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 20 号 3 号楼 A-4356
室;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法定代表人:陈艺文;

(7)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服务。

(9)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陈艺文持股 70%,李凤颖持股 30%,实际控
制人为陈艺文。

上述交易对手方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

三、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合作方一:

1、名称:北京君曜远方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3183734808;

3、成立日期:2014 年 12 月 12 日;

4、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 184 号;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法定代表人:王涛;

7、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黄澜持股 40%,深圳市曜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30%,上海乐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6%,梁宁持股 10%,北京海纳百泉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4%;实际控制人为黄澜。

10、主要投资领域:智能经济,消费升级,先进制造,大健康领域等。

11、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完成了备案手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