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0-26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8-115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0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6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华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8年10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117)2018年10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8)2018年10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出具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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