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20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8-031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邮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19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会议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表决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一七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年决算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2017年决算数(万元)
营业收入 696,435.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149.20
3、审议通过《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
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0.62元
(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7股。监事会认为:
上述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2017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7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制订的 2017
年度年报审计策略及计划符合法律法规对于审计规程的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出具的审计规程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意见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6、审议通过《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18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各岗位职责相匹配。
7、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审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充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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