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2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的套期保值业务。
第三条 公司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期
货,目的是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
第五条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不得进行场外市场交易;
2、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应当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和原材料;
3、公司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在期货市场建立的头寸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不得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
4、期货持仓时间段原则上应当与现货市场承担风险的时间段相匹配;
5、公司应当以公司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6、公司应当具有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对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制度能够
适应实际运作和风险控制需要。公司应严格贯彻执行本制度,可以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套期保值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
风险控制情况。
公司设立“期货套期保值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关事项。工作小组由期货套期保值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小组(以下简称“操作小
组”)、风险监控组组成,成员包括公司财务部、审计部、采购部、销售部等
相关人员,领导小组、操作小组、风险监控组内部应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
第八条 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监督管理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进行管理控制。定期考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状况,并对风险管理程序进
行评估和修正。
2、负责审定操作小组的各项工作报告,批准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套期保值交易方案。
3、负责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制订年度套期保值计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4、根据操作小组、风险监控组的工作报告,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交包括商品期货交易授权执行情况、交易头寸情况、风险评估结果、本期交易盈亏状
况、止损限额执行情况等内容的风险分析报告。
5、负责审定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工作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决定工作原则和方针。
6、负责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
7、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操作小组、风险监控组负责具体执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和日常
审查监督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操作小组的职责:
(1)负责市场供求分析,及时报告市场价格趋势与需求动态,并根据产品销售情况及原材料采购情况,编制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案,并报请领导
小组审批。
(2)执行经领导小组批准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指令。
(3)详细记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活动,跟踪期货和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期货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包括跟踪期货与已识别风险敞口对冲后的净敞口价值变动,对套期保值效果进行持续评估),并编制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月报表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授权执行情况、交易头寸情况、交易盈亏情况、止损规定执行情况等,并通知风险监控组。
(4)根据套期保值业务需求安排调度资金。
(5)准确登记核算套期保值业务损益及会计处理。
(6)其他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2、风险监控组职责:
(1)负责监督操作小组业务操作是否规范、是否符合领导小组批准的方案,复核交易损益情况,对套期保值资金安全以及会计处理合规性实施监督;
(2)监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情况,保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正常进行,发现不合规操作或风险情况直接向领导小组汇报;
(3)编写套期保值风险分析报告。
第三章 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
第十条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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