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319026 号
目录
审计报告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8
财务报表附注 9-123
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319026 号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高科公司)财
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
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首
航高科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
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首航高科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应收泉州市吉川
智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吉川公司 )176,700,000.00 元。2022年 10 月 9 日,首航高科公司、泉州吉川公司、北京新恒泰博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恒泰公司)签订三方协议,约定泉州吉川公司销售给首航高科公司并于 2020 年 12 月交付的光热槽式镜板生产线,转为北京新恒泰公司按其 2021 年与首航高科公司所签订销售合同的应交付标的物,泉州吉川公司应向
首航高科公司退还 176,700,000.00 元预付款。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首航
高科公司尚未收到退款。我们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交易的合理性。
2、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首航高科公司在建工程太阳能热发电设备制
造项目中光热槽式镜板生产线和光热槽式镜板弯曲钢化炉余额为
292,902,654.87 元。截至审计报告日,上述生产线尚未调试验收,也未获得相
关的订单,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
值。
3、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决定暂缓玉门 100MW 光热发电项目建设,
该项目资产转为公司目前在建的其他光热电站项目使用,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与玉门项目相关资产金额为 333,555,194.27 元。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判断上述资产是否存在减值。
4、首航高科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720230115 号、证监立案字 03720230116 号),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
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 司立案调查。由于该调查尚未有结论,我们无法获取充分的证据,判断立案调查结果
对首航高科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三、其他信息
首航高科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首
航高科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
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
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
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
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
报告该事 实。如上述“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我们无法就这些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与这些事项
相关的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
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
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
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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