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万象新动
期末减值测试的专项审核报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0]518Z0132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专项审核报告 1-2
2 情况的说明 3-8
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万象新动
期末减值测试的专项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0]518Z0132 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科技”)管理层编制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万象新动期末减值测试报告》(以下简称“减值测试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易平川、余江县万象新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编制减值测试报告,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减值测试报告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减值测试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万象新动期末减值测试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易平川、余江县万象新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编制。
本审核报告仅供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易平川、余江县万象新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确定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北京万象新动移动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9 年末的可收回金额之目的参考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0 年 4 月 23 日
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北京万象新动移动科技有限公司
减值测试报告
一、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易平川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号)核准,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润科技”、“本公司”)向易平川发行249,443股股份并支付现金224.00万元购买易平川持有的北京万象新动移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象新动”)1%股权,向余江县万象新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4,694,877股股份并支付现金22,176.00万元购买余江县万象新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万象新动99.00%股权。2017年1月16日,万象新动已全部办理上述资产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于2017年2月9日新增24,944,32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股本变更为人民币827,787,010.00元,此次增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02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业绩承诺和补偿
根据本公司与易平川、余江县万象新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的《万润科技与易平川、余江县万象新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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