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海思科资讯
2020-10-15 17: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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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0-16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0-139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09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09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总股本将由 1,074,419,620 股减少至 1,074,404,620 股,公
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74,419,62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074,404,620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 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 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 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0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9 日,
9:30-11:30,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成都市温江区百利路 136 号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1130

联系电话:028-67250551

传真号码:028-67250553

电子邮箱:haisco@haisco.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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