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稞酒: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天佑德酒资讯
2015-04-28 10:18:2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5-04-28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条款 原章程 修订后章程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主动退市除外)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

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本章程中的本

让。本章程中的本款规定不得修改。

款规定不得修改。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

之日起一年以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 之日起一年以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

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 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公司第一大股东持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公司第一大股东持

有的股份三年内不得转让,其他股东持有的 有的股份三年内不得转让,其他股东持有的

股份一年内不得转让,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股份一年内不得转让,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

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

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以及公司股票上 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以及公司股票上市交

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 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

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 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

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上述人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

的本公司股份。 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

交易。

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

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 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善意使用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善意使用其

控制权,不得利用其控制权从事有损于公司 控制权,不得利用其控制权从事有损于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