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宏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华宏科技资讯
2024-04-25 22: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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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三
楼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
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刘斌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现状和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后,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需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应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全部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 斌(签字)_______________

戴克勤(签字)_______________

杨文浩(签字)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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