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0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对以前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报表
数据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
追溯调整的专项报告
委托单位: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85886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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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对以前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对以前
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由于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进行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
一、本公司财务报表追溯调整的原因
2023 年 12 月,本公司收购了广东佛慈普泽医药有限公司 60%的股权。本公
司与广东佛慈普泽医药有限公合并前后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本公司对广东佛慈普泽医药有限公司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有鉴于此,本公司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据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
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即由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无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由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量情况,相应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如果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二、追溯调整事项对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因上述同一控制下合并范围变化调整,本公司相应对 2022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对以前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
(一)对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影响金额
货币资金 396,452,956.90 397,852,479.64 1,399,522.74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01,578.08 2,001,578.08
应收账款 389,571,402.83 384,879,371.30 -4,692,031.53
应收款项融资 51,004,784.39 51,004,784.39
预付款项 23,155,483.99 26,210,290.65 3,054,806.66
其他应收款 62,811,870.59 62,982,145.69 170,275.10
存货 350,407,267.75 363,255,713.61 12,848,445.86
其他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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