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股份: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勤上股份资讯
2017-07-07 1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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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7-08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7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7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对半导体照明业务进行剥离申请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月,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前期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6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披露了《停牌



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4日、2017



年5月11日、2017年5月18日披露了《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



051、059)。因公司筹划对半导体照明业务进行剥离,于2017年5月25日披露



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关于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暨停牌公告》(2017-061)。公司股票、公司债券自2017年5月25日开市起停牌。2017年6月9日,公司确认前述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2017年6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公司股票于2017年6月12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2017年6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2017年6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2017年7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1)。



公司原计划争取在2017年7月2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但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预计不能在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定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继续推动本次交易相关工作,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在2017年7月25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公司拟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累



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及工作进展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标的资产为公司半导体照明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标的资产的具体范围尚未最终确定。公司控股股东为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旭亮先生、温琦女士夫妇。



2、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初步计划将半导体照明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以现金的方式出售给温琦女士(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温琦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预计本次交易可能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为现金交易,预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但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对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最终影响需根据最终的交易方案确定。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



3、与现有交易对方的沟通协调情况



目前,公司已与温琦女士签署了关于本次交易的《资产转让意向书》。但具体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正式协议尚未签署。



《资产转让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温琦



1)交易方式



甲方以现金的方式向乙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转让标的资产。



2)标的资产的估值、作价



甲、乙双方同意以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且经双方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所评估的标的资产的价值为本次交易的定价基础,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最终价格。



本次交易金额是否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所界定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由甲、乙双方确认。



3)过渡期损益的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交割日(含当日)止,该期间为过渡期。标的资产在过渡期产生的收益归甲方享有,亏损由乙方承担。



4)保密



除当法律上要求或/和遵守相关监管机构的披露要求外,甲、乙双方保证就本意向书的内容及各自提供的资料保守秘密。



5)排他性



本意向书没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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