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3-06-08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于继续使用5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继续使用5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仔细阅读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5000
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资料,并就有关情况进
行核查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2年1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运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3年6月5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继续使用
5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
定。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上述决定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成本,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继续运用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
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继续使用5000万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继续使用
5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发表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黄董良
钟明强
奚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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