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3-01-30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
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 号)和中国证监会四川
监管局(以下简称“四川证监局”)的相关要求,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
动。在四川证监局的指导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下,先后完成了公司治理情况自查、
接受公众评议、四川证监局现场检查及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现将整改情况
报告如下:
一、公司自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四川证监局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有关
文件精神,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的学
习和讨论。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郑渝力先生为组长,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任组
员,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积极
开展工作,对照通知要求逐项认真查找目前公司存在的问题,形成了客观公正的
自查报告,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
2012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事项报告及整改计划》,《关于加强上市公司
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事项报告及整改计划》全文登载于 2012 年 5 月 15 日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公众评议阶段
自 2012 年 5 月 15 日起,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进入公众评议阶段。为提高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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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治理水平,公司设立了专门的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并公布了相关信息,
以便更好的收集和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的评议意见,并安排专人做
好相关工作的记录和汇总。截至公众评议结束之日,公司未收到社会公众对公司
治理情况提出的整改意见或建议。
三、公司治理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
要求,公司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整改计划,并严格按照整改计划实施了整
改,具体情况如下:
问题 1、需进一步完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内部控制制度
整改措施:公司将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
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定,制定、修订、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对公司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梳理,特别是针对公司 BT、EPC 等工
程施工业务,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强化风险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
部控制体系,形成一套权责明确、管理严格、控制有效的运行机制。
整改完成时间:持续改进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胡晓晗、财务总监邱小玲
整改情况:公司已按照最新法律法规,结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的自查
情况,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进行梳理和自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2 年 11 月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对发现的内控薄弱环节进行
了加强,对已不适用的现行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增加了公司治理方面的制度,
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制度体系,主要情况如下:2012 年 7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 201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之后的
公司《章程》以及《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问题 2、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尚需进一步发挥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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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重视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相关部门的沟通,保证其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情况;按期召
开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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