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1-21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7-084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11月7日、2017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司拟于2017年11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了便于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2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2日-2017年11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17年11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15:00
至2017年11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2、审议《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审议《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1、议案2已经2017年11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议案3已经公司2017年8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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