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4-28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
作为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亚玛
顿《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询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
员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等有关人士、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文
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从亚玛顿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和《公
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
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如下: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
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有效的
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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