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6-03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5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6月2日上午9:30在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5月2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现场出席董事2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5名。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为充分发挥金融资本优势,延伸产业链之战略目标,实现共赢,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大创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拟与中欧体育投资管理长兴有限公司合作,参与投资产业并购基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议案》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6月3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6月3日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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