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4-30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0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4月29日上午9:30在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4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现场出席董事4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3名。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4月30日公告;《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正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4月30日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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