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24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7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6 月 23 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7 月 9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就会议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7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7 月 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7 月 9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7 月 9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三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2 日(星期五)
(1)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7 月 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 42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
度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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