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1-09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7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发来的解除股权质押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解除股权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解除
股东 一大股东 解除质押 质押开始 解除质押 质权人 质押占其 用途
名称 及一致行 股数 日 日 所持股份
动人 比例
国金证券 个人
申东日 是 19,000,000 2016-11-21 2017-11-7 股份有限 9.68% 融资
公司 需要
国金证券 个人
申东日 是 13,200,000 2016-11-21 2017-11-7 股份有限 6.73% 融资
公司 需要
合计 32,200,000 16.41%
2016年11月21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19,000,000股(占本公
司股份总额的4.75%)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11
月21日,质押期限为12个月。2017年11月7日,申东日先生购回上述质押的
19,000,000股股份,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
质押登记手续。
2016年11月21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13,200,000股(占本公
司股份总额的3.30%)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11
月21日,质押期限为12个月。2017年11月7日,申东日先生购回上述质押的
13,200,000股股份,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
质押登记手续。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东日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96,255,500股、占公司总
股本49.06%。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之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42,21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72.4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55%。
二、备查文件
1、股权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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