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16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8-020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4月13日以通讯表决(以电话或视频会议等方式召开,并由参会董事签字)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为董事长唐灼林先生,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6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关于2018年度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6日刊载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要求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6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聘请朱宏宇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朱宏宇先生简历见附件。
朱宏宇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7–86695489
传真:0757–81098937
电子邮箱:securities@vmtdf.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朱宏宇,男,1986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学学士。曾担
任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朱宏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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