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10-28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15-073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1日通过邮件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希望先生召集,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希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将第一期股权激励预留股份授予对象邬杰持有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9200股,第二期股权激励授予对象黄龙生、向世荣、徐娃林、郑红、张森峰、曾立辉、李黄张、胡建军、李少文、丰伟、王娟持有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72402股进行回购注销,第一期股权激励预留股份授予对象所持股份回购价格调整为1.1875元/股,第二期股权激励授予对象所持股份回购价格调整为2.96元/股,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的规定,合法有效,回购的数量及单价的计算结果准确,同意公司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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