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顺科技: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捷顺科技资讯
2022-03-16 18: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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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3-17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锁期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67人。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46,300 股,占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649,334,141股的0.0379%。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授予日为2020年3月11日,上市日流通日为2022年3月21日。

4、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捷顺科技”)于 2022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 67 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24.63 万股在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3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
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19年3月2日至2019年3月12日,公司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于2019年3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9年3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3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股份数量进行调整,具体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数不变,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552人调整为53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98.00万股调整为1,273.50万股;预留部分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2.00万股调整为126.50万股,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20%。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2019年3月19日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以3.4元/股的价格向53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73.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中介机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的法律意见书。截至2019年3月21日,上述1,273.50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前审核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完成,股份登记上市日期为2019年3月26日。


5、2019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郭伟等23人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且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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