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3-09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6-055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之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响水县大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化工”)与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江苏舜天船舶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签订了《采购合同》。因该合同发生纠纷,大洋化工于2015年12月28日向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起诉发展公司,请求判令发展公司给付货款1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
二、诉讼进展情况
2016年2月29日,大洋化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发展公司的诉讼。2016年3月7日,发展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准许大洋化工撤回对发展公司的诉讼。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50元,由大洋化工负担。
三、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所述的诉讼进展事项对公司本期及后期利润的影响尚无法确定。
我们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如有相关进展,管理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经济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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