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夏汽车: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中公教育资讯
2013-04-28 15: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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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11-15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芜湖市鸠江区弋江北路花塘村







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2012年 月 日







1-1-1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



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



期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签署日期,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



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中国证监会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



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



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



凡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作同意《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担保协议》、《担保函》、《抵押担保合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担保协议》、《担保函》、《抵押担保合同》及债券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投资者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



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



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



专业顾问。









1-1-2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



响,本期债券存续期可能跨越多个利率调整周期,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投资



者持有债券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



易的申请。由于本期债券上市事宜需要在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无法保证



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



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时出现困难。



三、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较快的速度发展,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不断扩大,2011



年 7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2011 年 8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资产规模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公司的子公司数量、员工人



数都有较大规模的增加,这些变化对公司的管理将提出新的要求。如果未来发行人在



内部管理方面不能满足业务规模发展的需要,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发展速度和经营业绩



水平。



四、经鹏元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为 AA,说明本期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



末的净资产为 83,290.50 万元(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



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4.40%,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7.02%;发行人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6,869.76 万元(2009 年、2010 年及 2011 年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五、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鹏元资信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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