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2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4-031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 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根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完成该部分股份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份由
439,343,220 股变更为 439,073,220 股。
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 434,793,820 股(股权登记日总股本439,073,22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4,279,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13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652,319.66 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5,652,319.66 元/439,073,220 股×10=0.128732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并据此计算调整相关参数)。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128732 元/股。
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截止 2024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
43,934.322 万股,扣除拟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股本 27 万股及公司
回购账户内 356.46 万股,即 43,550.862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661,612.06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预案实施后,尚余未分配利润 411,053,907.49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司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等事项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7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根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完成该部分股份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份由
439,343,220 股变更为 439,073,220 股。
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 434,793,820 股(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439,073,22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4,279,4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3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652,319.66 元(含税)。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4,279,400 股后的 434,793,8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3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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