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8-20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5-058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药业”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5年8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学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缓解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减少财务费用,实现股东利润最大化。本次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专利中药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3,235万元(以资金转出日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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