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9-30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5-115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特许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会计审计机构。为保证审计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工作量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审计费用并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4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会计报表发表了审计意见。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3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