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高新: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恒大高新资讯
2024-04-24 19:06:2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5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要求,作为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进行了审查。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共同推举
黎毅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为公司根据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的融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签字):胡大立、于天宝、黎毅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