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高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恒大高新资讯
2024-04-24 1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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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2024 年 4 月 24 日,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上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在额度范围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金额不超过 2 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投资理财产品必须以公司及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办理具体购买事宜。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笔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5、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强的
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投资产品则须满足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等特征。(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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