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5-22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四年五月
声明与承诺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中京电子的委托,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准则
第2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并
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试
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通过尽职调查和对重组报告书
等进行审慎核查后出具的,旨在对本次交易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以供
广大投资者及有关各方参考。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
当事人均按照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职责的基础上提出的。本独立财务顾问特
作如下声明:
1、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重组所涉及的交易各方无其他利益关系,就本次
交易所发表的有关意见具有独立性。
2、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中京电子和交易对方提供,
中京电子和交易对方均已承诺上述有关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引致的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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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