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5-06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7-103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1.1 本协议表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之间进行战略合作的总体意向,构成双方之间开展具体业务合作的基础,但并不构成双方之间对任何具体项目的达成或协议,亦不构成双方之间强制性承诺或任何形式的义务。
1.2双方基于本协议所达成的任何具体业务合作项目,均须由双方或其各自
关联公司就具体合作的条款和条件进行协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程序审批后另行签署具体合作协议。本协议为合作意向,暂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法人,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本协议履行对公司2017年度的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4.最近三年无需要披露的框架协议。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7289494K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蓝翔
注册资本:50,000万
住所:杭州市庆春路199号6-8楼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7-103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金信托”)股东及股比构成为: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9%。本协议签订前,浙金信托已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或“公司”)提供合计12.5亿元并购融资。
浙金信托持有天沃科技5%以上的股份,为天沃科技关联法人。
(二)协议签署情况
天沃科技与浙金信托于2017年5月5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
“本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本协议为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任何具体的交易标的和标的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战略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融资支持。浙金信托在符合银监会有关规定及内部风险管理制度的前提条件下,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贷款、“基金+信托”等模式,主要用于天沃科技推荐的工程服务产业投融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投资、特色优势产业融资。
2、直接投资。浙金信托在合适的时机利用其自有资金或合法管理的资金对天沃科技进行直接投资。
3、项目推荐与评估。天沃科技应充分发挥其在工程服务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中的资源优势,浙金信托应充分发挥其专业、技术、人才、渠道、资金优势,将各自按照对方的投资目标、优势和投资需求,积极推荐优质项目。
4、项目投资与财务顾问。双方同意在权益类融资、投资顾问服务、财务顾问服务等方面开展合作,包括但不限于私募股权融资、直接投资、杠杆收购、企业重组并购顾问、融资顾问等领域。同时,双方将切实努力,密切联系,不断推动合作的发展。
5、为了促进合作的全面展开,双方将指定负责人,定期展开交流和互访,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7-103
沟通市场和项目等情况。
双方应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内,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根据本协议条款所指业务范围及具体内容,由各自发起业务的专门机构或部门进行具体业务的协商洽谈,签订专项金融服务协议。
6、在同等条件下,浙金信托应当优先为天沃科技推荐的项目提供合作。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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