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美特气: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凯美特气资讯
2024-03-28 20:37:3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3-29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候
选人、总经理候选人、董事长及总经理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条件、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
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委员的资格和义务除应遵守《公司法》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外,委员每年应该确保有充足的时间用于公司的相关事项,以保证有效地履行其应尽职责。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日常事宜由董
事会秘书负责协调。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并向董事会、董事
长、总经理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总经理候选人、董事长及总经理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宜。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应协调公司内外有关部门向提名委员会提供相关的书
面材料,以供其决策。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
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候选人、总经理候选人、董事长及总经理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董事候选人、 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人才市场以及其它渠道广泛搜寻董事候选人、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搜集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人品,优、缺点,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候选人;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董事候选人、总经理候选人、董事长及总
经理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前,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五章 议事细则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并于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

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如遇紧急事项,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可以当日召集召开临时会议。

1、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委员本人出席,委员本人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委员未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也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2、提名委员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