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美特气:公司章程修正案(2024年3月)
凯美特气资讯
2024-03-28 20: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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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29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经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章程修订对照表如
下: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封面 二○二四年二月 二○二四年三月

公司发起人为香港浩讯科技有限公 公司发起人为香港浩讯科技有限公司、
司、新疆信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新疆信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
合伙)(原:岳阳信安投资咨询有限公 注销,原:岳阳信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第十八 司)、四川开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认购 四川开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认购的股份数
条 的股份数分别为 5220 万股、720 万股、 分别为 5220 万股、720 万股、60 万股。出
60 万股。出资方式为各发起人以其经审 资方式为各发起人以其经审计的对湖南凯
计的对湖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所拥有 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出资权益所对
的出资权益所对应的净资产出资,出资 应的净资产出资,出资时间为 2007 年 11 月
时间为 2007 年 11 月 20 日。 20 日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
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
的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
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
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 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
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股份的,以及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 的除外。

第二十 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由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九条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 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
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 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
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 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
带责任。 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任。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
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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