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新农: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金新农资讯
2024-04-30 00:34:2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4:1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存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

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放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并且不得代理

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否则对相关议案的表决视为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电北路 18 号金新农大

厦 16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5.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6.00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9.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0.00 《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