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4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0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五 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五届八
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
了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卢宇凡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 年半年度
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1)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在 2023
年度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董事会决议采用单一选聘方式续聘致同事务所为
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2024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
原则与 2023 年度保持一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55 万元(含税,包含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费用人民币 30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2)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此项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详见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项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出具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825,019.4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50,889,549.52元,扣除于2024年6月18日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294,557,896.40元后,2024年半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3,156,672.59元。
鉴于公司近年来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743,60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205,259股)的总股本736,394,7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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