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3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24-081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已受理。
2.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及公司为被告。
3.涉案金额:6,090,490.03 元(不含尚未明确的涉案金额)。
4.对公司利润的影响:由于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判决结果尚未确定,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应对诉讼、仲裁案件,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并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岩土”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远方”)于近日收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件,广州鑫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远方、中化岩土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立案审理,案号为(2024)粤 0112 民初 570 号。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情况
1.原告:广州鑫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 80 号汇华商贸大厦 5 层 501 单元自编 D026 号
法定代表人:刘凯
2.被告一: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 4811 号 701 室-34
法定代表人:刘忠池
3.被告二:广州市增城区富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恒大山水城景峰南街 1 号自编之三
法定代表人:熊少奔
4.被告三: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 13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明俊
(二)诉讼机构情况
1.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 363 号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案件事实与起因
原告与被告一签订《劳务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由原告负责广州恒大紫荆学府基坑支护工程项目钢板桩的打拔,项目地点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其中被告二是涉案工程的项目公司,被告一系由被告三成立的一人责任有限公司。
原告已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与被告一所签订的《劳务施工承包合同》项下的工程,但现被告一拒绝拔出部分已经施打的钢板桩,造成我方损失,也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利益,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产,并导致农民工的工资无法正常发放,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综上,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贵院依法判决。
(二)诉讼请求
1.判决三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 4,241,075.59 元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1,334,525.12 元(以 4,241,075.59 元为基数,按照月息 2%的标准,自 2022 年 1 月 18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 2023 年 5 月 4 日),共计:5,575,600.71 元。
2.判决三被告向原告支付钢板桩租金 44,548.92 元(以 70,340.40 元/月为标准,
自 2023 年 4 月 16 日计至起诉之日,暂计至 2023 年 5 月 4 日)。
3.判决三被告向原告每月支付钢板桩租金 70,340.40 元(自 2023 年 5 月 5 号起计
至钢板桩实际拔出之日止)。
4.判决三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 400,000.00 元。
5.判决三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
三、前期已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2022 年 2 月 19 日、2022 年 5 月 19 日、2022 年 8
月 6 日、2023 年 1 月 4 日、2023 年 5 月 27 日、2023 年 9 月 22 日、2024 年 2 月 2 日、
2024 年 6 月 27 日、2024 年 8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03)、《关于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关于诉讼、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关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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