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路钢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鸿路钢构资讯
2020-05-08 19: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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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5-09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0-049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2019 年股东大会,新产生的董事会于当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经与会董事的共同推荐,会议由董事商晓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商晓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公司董事会慎重考虑,以下董事组成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


1、战略决策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商晓波先生、万胜平先生、王琦先生(独立董事))担任,商晓波先生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商晓红女士、王琦先生(独立董事)、潘平先生(独立董事)担任,潘平先生为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万胜平先生、潘平先生(独立董事)、王琦先生(独立董事)担任,王琦先生为主任委员。

4、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两名,并且其中一名董事具备会计和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万胜平先生、王琦(独立董事、会计专业)先生、潘平(独立董事)先生担任,王琦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王军民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万胜平先生、汪国胜先生、姚洪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万胜平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汪国胜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汪国胜先生的有关资料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汪国胜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合肥双凤工业区

电话:0551-66391405

传真:0551-66391725

电子邮箱:wangguosheng0731@126.com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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