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2-12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7-0094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 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2017年12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15:00至2017年12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2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7年12月2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郭浩先生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2、审议《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审议《关于继续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关于与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
4、审议《关于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参阅2017年6月7日、2017年7月25日、2017年8月 8日、 2017年 12月 12日分别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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