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12年12月31日应收鄂尔多斯市
林州重机资讯
2014-03-25 21: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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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3-26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2月31日应收鄂尔多斯市

西北电缆有限公司款项的后续进展情况的说明

一、鄂尔多斯市西北电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

鄂尔多斯市西北电缆有限公司(简称“西北电缆”)的前身是林

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林州重机”)的全资子公司—鄂尔

多斯市林重煤机制造有限公司(简称“林重煤机)。

2010年9月19日,林州重机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在鄂尔多

斯市伊旗阿镇现代装备制造基地,注册设立了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

林重煤机制造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煤炭机械装配、维修。主要为公

司在鄂尔多斯及周边地区的煤炭企业客户提供维修及售后服务。

2010年11月,林州重机为增强林重煤机的经营能力,对其增加

投资6,000万元,使其注册资本变更为8,000万元人民币。

2013年3月4日,为扩大经营范围,增强经营能力,林州重机

和西安重工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对林重煤机增资事宜完成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增资后,林重煤机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00

万元”变更为“80,000万元”,双方各占注册资本的50%;公司名称

由“鄂尔多斯市林重煤机制造有限公司”变更为“鄂尔多斯市西北电

缆有限公司”;其控制权由林州重机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合营

公司”。

二、资金往来形成的原因

林重煤机自成立以来,至2012年12月31日,因资金往来,共

应付林州重机181,712,901.71元,均系母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

2013年2月20日-3月2日之间,林州重机又6次向全资子公司林重

煤机拨入资金18,287,098.29元;截止201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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