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3-07-03
一、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001号文件核准公开发行,2012
年8月23日,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3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2,437.77
万元。
本期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
利率为7.3%。本期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8月23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2013年至2015年每年的8月23日为回售部分债券上一个计
息年度的付息日期。本期债券到期日为2017年8月2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
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5年8月23日。
本期债券由陈黎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妻子严瑛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3年3月31日,本
期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29,802.25万元。跟踪期内,公司无需支付利息。
二、发行主体概况
2012年05月13日,公司实施2011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由16,448万元增至
24,672万元。公司第一大股东陈黎明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跟踪期内,公司主要股东及管理层变化:
公司于2012年12月1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黎明关于拟增持公司股份的
通知,陈黎明先生计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2012年12月19日至2013年12月18日)累计
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100万股、不超过1,00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05%)。
公司于2013年6月26日收到公司国有股东湖南财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财信创投”)《关于拟转让部分大康牧业股份的通知》,财信创投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持股
比例11.18%,财信创投拟于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至2013年12月27日之间,全部转让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
2013年5月2日,董事向奇志女士辞职;2013年5月16日公司执行总经理王斌先生辞
职,王斌先生辞职后,公司聘请其担任公司经济顾问;2013年5月17日,董事、总经理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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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奇先生辞职;2013年5月17日,董事、副总经理舒跃先生辞职。
2013年06月03日,公司聘任王中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不再担任原公司副总经理职
务),任职期限自2013年06月03日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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