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微电:浙商聚金东光微电1号员工持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ST弘高资讯
2015-06-29 17:48:17
  • 点赞
  • 5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5-06-30

合同编号:浙商聚金东光微电1号(2015)001号

浙商聚金东光微电1号员工持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委托人: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代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目录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5

第二条三方声明与承诺......6

第三条 相关账户......8

第四条委托人、委托资产及其交付......10

第五条 投资管理......13

第六条委托人的权利、义务......16

第七条管理人权利与义务......17

第八条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19

第九条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20

第十条交易及交收清算安排......23

第十一条越权和违规交易处理......24

第十二条委托资产的估值......25

第十三条委托资产的会计核算......30

第十四条托管人对管理人的投资监督......30

第十五条资产管理业务的费用与税收......31

第十六条委托资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的行使......33

第十七条 报告义务......33

第十八条资产管理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34

第十九条合同终止时资产清算和返还......35

第二十条文件档案的保存与保密事项......36

第二十一条违约责任和免责条款......37

第二十二条争议的处理......38

第二十三条 其他事项......39

三方当事人相关信息

委托人: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代员工持股计划)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系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其实际受益人系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C座11楼

邮政编码:310007

联系电话: 0571-87902738

传真:0571-87902581

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负责人:王庆彬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电话:010-66428824

传真电话:010-66426171

前言

为规范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运作,明确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订立本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本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委托人保证委托资产的来源及用途合法,并已阅知本合同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和风险,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委托资产,但不保证委托资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管理人对委托资产未来的收益预测仅供委托人参考,不构成管理人保证委托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托管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履行托管职责,保护委托人委托资产的安全,但不保证委托人委托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取得最低收益。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本合同:指委托人、管理人和托管人签署的《浙商聚金东光微电1号员工持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及其附件,以及对该合同及附件做出的任何有效变更的文件。

1.2 委托/受托资产:指委托人拥有合法处分权、委托管理人管理并由托管

人保管的作为本合同标的的资产。

1.3《员工持股计划》:指《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