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利源: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ST利源资讯
2019-05-07 18:12:46
  • 11
  • 7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5-07


债券代码:112227.SZ 债券简称:14利源债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1号

君泰国际B栋一层3号

二零一九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利源精制”)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由受托管理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华林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监管机构、公开市场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林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华林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名称: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4利源债”)

发行规模:10亿元人民币

回售情况:2017年9月22日回售2,599,940张,回售金额:276,893,610元(含利息)

债券余额:人民币74,000.60万元

发行时主体及债项评级:AA,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目前主体及债项评级:C,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发行利率:调整前6.5%,调整后7%

发行日期:2014年9月22日

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重大事项

(一)关于利源精制董事兼财务总监辞职以及副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2019年4月28日,利源精制披露了《关于公司副董事长辞职的公告》(编号2019-026)、《关于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编号2019-027),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1、王建新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2、刘季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刘季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刘季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以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截至公告日,刘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司财务工作的需要,在未聘任财务总监期间,公司董事会委任王建新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代行期自2019年4月26日起。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
(二)关于利源精制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9年4月28日,利源精制公布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9-028),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王建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聘任沙雨峰先生为公司高级顾问的议案》、《王建新先生代行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对辽源城投担保事项进行置换的议案》。

(三)关于利源精制对外担保的公告

2019年4月28日,利源精制发布了《对外担保公告》(编号2019-030),公告内容如下:

1、担保情况概述

利源精制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辽源城投担保事项进行置换的议案》。

辽源市智晟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晟达”)向金融机构申请纾困资金,专项用于解决公司困境。公司为此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上限额度为15亿元。该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2019-011、2019-017)。

公司为智晟达提供的担保中,有4.9亿元由辽源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源城投”)提供反担保。4.9亿元借款到位后,该笔资金将全部由智晟达通过委托加工等方式帮助公司恢复生产,助公司纾困。为此,公司拟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