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9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一、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该专项说明的内容。
二、公司监事会将依法履行监督的权利,及时关注强调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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